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 号)和《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6]226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某些场地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旨在了解场地目前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以满足土地再开发利用的相关环境要求。在评估开始前,工程师会先准备一个工作计划,第一,需要收集什么数据;第二,需要拟定什么样的假设条件;第三,需要运用什么技术模型(技术模型用来预测一些特别的情况,比如:地下水如何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别处?土壤里的物质如何进入到空气中)。
1、第一阶段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
3、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